武政任字〔2022〕2号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关于王耀鹏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: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》精神,王耀鹏等同志试用期已满,组织考核合格,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:
王耀鹏同志任区政府项目投资代建办公室主任;
王磊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;
苏艳霞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;
张秀兰同志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;
王晓霞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;
李冰同志任区文物保护所所长;
刘文华同志任区文物保护所副所长;
翟友江同志任区文化馆副馆长;
张长青同志任区渭子沟林场副场长;
高建鹏同志任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;
贾崇智同志任区应急综合事务中心主任;
贾增贤同志任区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;
杜建军同志任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;
焦素慧同志任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副主任;
杨任信同志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副主任;
李文辉同志任区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;
王彤辉同志任陇南乡土建筑文化研究所专职副所长;
龙伍德同志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副主任;
李晶同志任区北峪河治理管理局鱼龙流域治理科副科长;
郭万学同志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化镇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;
镡亮同志任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;
赵艳辉同志任三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袁张录同志任蒲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王恒彬同志任鱼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王鹏同志任裕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张辉同志任五库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李高涛同志任黄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周云同志任江南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;
张马莹同志任鱼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;
王连军同志任鱼龙司法所所长;
王义先同志任磨坝司法所所长;
赵松波同志任裕河司法所所长;
杨海霞同志任磨坝乡财政所所长;
谭亚丽同志任月照乡财政所所长;
朱清同志任城关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;
何子文同志任三河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;
王程春同志任城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;
杨雅洁同志任蒲池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;
李茂源同志任琵琶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;
杨焱新同志任石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;
郭保军同志任汉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;
刘杰同志任枫相乡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贾琦同志任三仓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李寿龙同志任城关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马旭辉同志任石门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周红星同志任隆兴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姚芳霞同志任磨坝乡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李国萍同志任黄坪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;
王帮全同志任五马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。
以上49名同志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,其中:苏艳霞、王晓霞、张秀兰、杨任信、王磊、贾崇智、贾增贤、高建鹏、王彤辉、李冰、刘文华、龙伍德、李晶、杜建军、镡亮、赵艳辉、袁张录、王恒彬、王鹏、张辉、王程春、李寿龙、马旭辉23名同志从2020年11月算起;张马莹、王连军、王义先、赵松波、王耀鹏、翟友江、焦素慧、张长青、郭万学、李文辉、周云、李高涛、杨雅洁、李茂源、杨焱新、郭保军、周红星、姚芳霞、李国萍、王帮全、刘杰、贾琦、杨海霞、谭亚丽、何子文、朱清26名同志从2020年12月算起。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2022年3月21日
抄送:区委办公室,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区政协办公室,区委组织部。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