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关于李宗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武政任字〔2019〕22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:
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:
李宗颖同志任区电子商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李小平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赵永平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三河流域工作站站长,试用期一年;
田瑛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两水流域工作站站长,试用期一年;
李瑜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治理科副科长,试用期一年;
李明珍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规划设计科科长;
赵隆昌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规划设计科副科长;
周枫森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三河流域工作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杨斓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监测科科长;
王辉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治理科科长;
王佳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;
赵磊东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中队长;
曾海龙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区执法中队中队长;
石砺鑫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动巡查中队中队长;
赵晨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;
常玉宏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王晓林同志任区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路新云同志任区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李艳同志任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;
赵明霞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张军鹏同志任区供排水管理站站长;
姚雪荣同志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;
蒲荣平同志任新疆劳务工作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赵海云同志任区油橄榄产业开发办公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陈红岩同志任区花椒中心主任;
李东同志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副队长,试用期一年;
张文彦同志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,试用期一年;
刘江鹏同志任区农村公路养护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户富强同志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梁琰同志任区教师考核培训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司红斌同志任区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;
哈如冰同志任区公安局马街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王保定同志任区公安局汉王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李恒同志任区公安局两水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庞让平同志任区公安局角弓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杜明远同志任区公安局三河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沈冰同志任区公安局五库派出所所长;
赵新民同志任区公安局鱼龙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孙永刚同志任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,试用期一年;
王建斌同志任区公安局隆兴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刘国永同志任区公安局马营派出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王宝平同志任区公安局三仓派出所所长;
杜红星同志任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;
杨平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;
杜兆祥同志任区公安局钟楼滩派出所所长;
王炜同志任区公安局佛崖派出所所长;
杨海兰同志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统计站副站长;
王泉权同志任钟楼街道办事处监察室主任;
王小刚同志任三仓镇监察室主任;
马翔同志任三仓镇司法所所长;
朱江军同志任佛崖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;
张斌同志任佛崖镇监察室主任;
丁兵同志任池坝乡司法所所长;
谭龙同志任月照乡司法所所长;
尚亚冰同志任五库镇司法所所长;
谈茜妍同志任马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。
免去:
李小平同志区商务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;
赵永平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;
田瑛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;
李瑜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;
李明珍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规划设计科副科长职务;
赵隆昌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三河流域工作站站长职务;
周枫森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;
杨斓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王辉同志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治理科副科长职务;
赵磊东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;
曾海龙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;
石砺鑫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动巡查中队副中队长职务;
赵晨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;
王晓林同志区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李艳同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张军鹏同志区供排水管理站副站长职务;
姚雪荣同志区政府项目投资代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陈红岩同志区区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;
司红斌同志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;
王保定同志区公安局东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;
李恒同志区公安局佛崖派出所所长职务;
庞让平同志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;
杜明远同志区公安局隆兴派出所所长职务;
沈冰同志区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;
赵新民同志区公安局五库派出所所长职务;
刘国永同志区公安局钟楼滩派出所副所长职务;
杜红星同志区公安局汉王派出所所长职务;
杜兆祥同志区公安局两水派出所所长职务;
王炜同志区公安局角弓派出所所长职务;
杨海兰同志区农村公路养护站副站长职务;
王泉权同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统计站副站长职务;
王小刚同志三仓镇司法所长职务;
朱江军同志池坝乡司法所长职务;
张斌同志佛崖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;
焦武民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、电子商务中心主任职务;
赵元惠同志区花椒中心主任职务,享受职称工资待遇;
王勤同志任区白龙江治理管理局监测科副科长职务(以工代干);
秦红伟同志区公安局马营派出所所长职务;
杨红燕同志区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职务;
安晨程同志佛崖镇监察室主任职务;
杨斌同志月照乡司法所所长职务;
苟东东同志五库镇司法所所长职务。
实行试用期的同志,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,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。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2019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