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政任字〔2022〕1号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关于贾松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:
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:
贾松平同志兼任区医养结合医院院长;
张应辉同志任区核桃产业开发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郭万学同志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寇丽同志任区文化馆副馆长,试用期一年;
翟友江同志任区书画院副院长、美术馆副馆长;
袁锐同志任马街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李斌同志任洛塘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符亮同志任隆兴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陵刘强同志任安化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党云新同志任佛崖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李彩娟同志任琵琶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王梅娟同志任坪垭乡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陈许琴同志任汉林镇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杨永新同志任玉皇乡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谈海平同志任月照乡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司小东同志任郭河乡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陈贵军同志任枫相乡乡村振兴站副站长,试用期一年;
孟付红同志任枫相乡财政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许宝平同志任安化镇财政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张海云同志任洛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尹虎杰同志任琵琶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蒲晨峰同志任桔柑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庞丽同志任龙凤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王远祥同志任安化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祁东辉同志任佛崖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桑暕同志任外纳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高朝品同志任坪垭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袁炳旭同志任柏林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李风忠同志任三河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王俊武同志任甘泉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张涛同志任桔柑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董强儿同志任五马司法所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王勃同志任马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,试用期一年;
田锐同志任洛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,试用期一年;
张海涛同志任外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,试用期一年。
免去:
郭万学同志安化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职务;
翟友江同志区文化馆副馆长职务;
王远祥同志安化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祁东辉同志佛崖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桑暕同志外纳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高朝品同志坪垭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袁炳旭同志汉林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李风忠同志枫相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王俊武同志马街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张涛同志桔柑镇政务(便民)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董强儿同志五马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王勃同志郭河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田锐同志琵琶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张海涛同志玉皇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赵梁同志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王小玲同志区体校副校长职务;
王红芳同志区核桃产业开发中心主任职务;
孙袁伟同志区书画院副院长、美术馆副馆长职务;
张明科同志区教学研究室主任职务;
赵天峰同志区中药材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;
汪玉琴同志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;
李肃江同志区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;
郝长远同志甘肃裕河自然保护管理局局长、洛塘林场场长职务;
白永兴同志甘肃裕河自然保护管理局副局长、洛塘林场副场长职务;
曹锴乐同志洛塘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王艳萍同志东江司法所所长职务;
陈晓海同志五马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;
罗康荣同志江南街道办事处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;
周云同志江南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。
实行试用期的同志,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,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。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
2022年3月21日
抄送:区委办公室,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区政协办公室,区委组织部。
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